文商发〔2008〕177号
文山州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
期间加油站(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经济商务局、中石化云南文山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云南文山零售部: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有关“元旦”、“春节”期间做好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全州加油站(点)的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2008年11月份各县在开展加油站安全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要求作了整改。
二、对排查出的无证非法经营汽、柴油的个体户是否已作取缔,有无反弹现象。
三、对存在安全隐患至今还未进行整改的,必须停业整改,拒绝整改的必须关闭。
四、对安全设施简陋不符合安全经营要求的,要采取相应措施,督促业主按安全规范要求和标准进行改造或者纳入搬迁重建计划。
五、请在2009年1月20日前完成安全检查工作,并将安全检查情况报州商务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商务 加油站(点) 安全检查 通知
文山州商务局办公室 2008年12月31日印
校对:侯成舟 (共印1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