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构建我州“放心肉工程”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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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06 08:34 文章来源:市场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在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中,我们针对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肉食品安全问题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存难”和“难生存”的问题,专题赴全州八县城区和部门乡(镇)定点屠宰厂(场)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走访调研,深悉我州生猪定点屠宰行业问题突出,“放心肉”保供体系有待改善,对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吃上“放心肉”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全州定点屠宰场基本情况
目前,全州经政府批准设立的屠宰厂(场)49户(生猪定点屠宰厂48个,牛屠宰厂1个) ,其中:县城生猪定点屠宰厂9个,乡镇定点屠宰厂(场)40个。从全州八县定点屠宰厂的加工能力和规模看,日屠宰生猪200头以上并具备机械化屠宰条件要求的企业仅有丘北县八道哨定点屠宰场(该场2008年6月建成,总投资1200万元,2008年7月正式投入运营,是州内相对较为规范的一家生猪屠宰企业);日屠宰能力100头--200头的定点屠宰场分别有:文山县县城2户,广南县城1户;丘北、砚山、富宁、马关、麻栗坡、西畴等六个县城区屠宰厂的日屠宰能力均在100头以下,设备相当陈旧落后,配套设施简陋且不具备机械化加工条件;乡镇定点屠宰场均属手工操作,屠宰条件较差。
从各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的经营情况看,由于受价格政策制约,历史包袱和投入不足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全州各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普遍处于亏损的状况。
导致我州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出现全行业 “生存难”和“难生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屠宰加工收费标准过低,出现加工费与成本倒挂。按照省发改委2004年核定我省各州市生猪定点屠宰收费价格的限价标准为:每头猪加工费最高25元,最低15元,但我州仅有丘北、西畴、麻栗坡、富宁4个县是在近两年才执行每头猪加工费25元,其它4个县执行的标准均低于25元,文山恒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加工费仅为每头15元。特别是自2005年起,由于受水费、电费价格提高等增支因素的影响,致使生猪屠宰加工成本已超过23元/头,出现了入不敷出和亏损的现象。二是历史包袱沉重,自我发展能力弱,缺乏发展后劲。全州八县定点屠宰厂(场)除新建的2个厂外,普遍属计划经济体制时期,70年代中后期建设;80年代中后期,各县食品公司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后,大多数屠宰厂虽已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但历史包袱一直没能得到彻底解决,导致各县、乡镇定点屠宰厂在经营中举步维艰,贷款困难,无法对老设备实施技术更新改造,仅能维持初级层次的屠宰加工,无力按国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技改标准和要求进行改造升级;特别是乡镇屠宰场(点),仅到赶集日,屠宰量最高的乡镇日屠宰量可达25头左右;平时的日屠宰量则在8--10头,最低的乡镇仅3-4头。由于日屠宰量小,难以实现总量和规模的拉动,使乡级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的生存难以维系。
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税费及管理情况
根据国务院2008年8月1日新颁布实施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和要求,州、县商务局对全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了认真清理整顿,对不具备基本条件和业主自动歇业的几家定点屠宰场实施了取缔。并根据当地人民群众食肉的基本需要,对符合基本条件的49户定点屠宰厂(场),按规定程序重新进行了审批,并按新《条例》规定,重新核发了《生猪屠宰许可证》和牌匾。
各相关部门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分别是:县、乡畜牧部门具体负责屠宰环节生猪宰前的肉品检验检疫工作,并按4-6元/头收取检疫费;工商部门负责零售市场肉品质量检查工作;发改委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屠宰环节收费管理。
三、全州定点屠宰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设施陈旧,设备简陋,缺乏自我更新改造能力。全州49个定点屠宰厂(场)中除丘北县八道哨定点屠宰场和文山盘龙山牛屠宰场外,其他47个(含八县城区)不同程度的未能达到国务院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0)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普遍为半机械化或手工操作,即使是半机械化屠宰厂(场),其设备普遍为70年代或80年代中期购置的,工艺技术十分落后。
(二)全州至今尚有52.5%的乡镇还没有设立定点屠宰厂(场)。虽然有近25%的乡镇设有手工定点屠宰点,但设施条件有限,环境有待尽快改善。
(三)定点屠宰场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大量资金包袱,没能得到根本解决。除州食品公司至今未改制(仍为国有企业)外,大多数企业虽然实施了股份合作制改革,但职工人人持股,人员老化,管理落后;特别是机制不活,企业经济效益低,银行不予支持信贷资金,屠宰企业面临难以继续生存的危机。
(四)少数县仍存在定点屠宰场布局不合理问题。如文山县,在城区现有2个定点屠宰场,文山恒泰经贸有限公司屠宰场和州食品公司屠宰场均始建于80年代中期,90年代初实行定点屠宰试点后,两个屠宰场都实施了改造,屠宰设计规模均为500头/天,但目前两个屠宰场实际日屠宰量仅为160-220头左右,州食品公司最高可达160头,文山县恒泰公司最高可达220头。主要原因是,文山县城区日消耗猪肉量仅为350头左右。砚山县平远镇设置两个定点屠宰场,而平远镇日消耗量仅在35头左右。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区域两个场均低效运营,造成资源极大的浪费。
根据我州屠宰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突出问题,我们认为:生猪定点屠宰业的发展,是涉及全州人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食肉安全的重大问题,应将屠宰行业列为准公益性事业;必须抓紧研究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和引导促进社会资金投入屠宰业建设的具体措施,在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要学习和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加大引导扶持力度,尽快促进我州生猪定点屠宰业健康发展。
建议如下:
一、各级政府应把改善定点屠宰场的生产环境、改变技术工艺落后状况作为“放心肉工程”保供体系的突破口,并把此项工作做为准公益性项目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引导、扶持政策措施。
二、借城市改造之机,对列入规划搬迁的定点屠宰场,应尽量设置在污水处理厂旁,为搬迁企业减少排污设备设施投入,和节约污水处理成本提供便利,同时,在地方税费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扶持。
三、在地方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分期分批的适当安排地方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定点屠宰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扶持企业改善生产环境条件。
四、对实施技术更新改造的定点屠宰场,按单项工程项目,对完成并验收合格的给予适当奖励,鼓励企业自觉实施技改。
五、对改、扩或新建的定点屠宰场,在用地和收取城市配套费及用水、用电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地方政策优惠。
文山州商务局 宋华敏
二〇〇九年八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