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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商务局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9-09-29 10:31  文章来源:市场科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一、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背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供销合作社和粮食系统均实施了深化企业改革,大部分乡镇基层供销社和粮管所改制和破产后,其网点有的被撤销,有的变成了夫妻店,农村原有的商品保供体系也因此而消亡,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在改革开放中成了被遗忘的角落。在城乡差距越拉越大的情况下,农村群众买难卖难问题和消费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坚持完善农业支持保障体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2004年,商务部提出了以立足农村、服务“三农”为宗旨,组织实施构建农村商品流通保供体系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通过在河南、山东、四川等部分省市试点,采取适当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作为引导,鼓励城市流通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建立乡村商品销售网点,实行县—乡—村三级或乡—村二级连锁经营,以非公有制企业为主导重新构筑新的农村市场流通体系,有效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遏制和消除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农村市场的坑农害农问题。2005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大力支持,并迅速在全国各省区市全面推广实施。这一举措是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支农惠农政策,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
  二、我州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以来,参照省的做法,州、县政府均成立以分管副州长、副县长为组长,商务、财政、供销、药监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列为我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州委、州政府及州属相关部门把这项工程列为“服务三农”的督查事项,定期督查,跟踪问效,切实解决试点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精心挑选承办企业。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每年,州、县商务部门都根据当年乡村农家店和配送中心的建设情况,认真制定和完善实施方案,明确当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任务目标和保障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同时,严格按商务部规定的条件挑选基础好、管理规范、诚信经营,有意开拓农村市场的企业作为承办企业省商务厅和向商务部推荐,经商务部批准后作为承办企业承担这一工程的实施。州、县商务和财政部门按季度对承办企业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真正使农家店建得起、站得住、能发展。
  (三)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农资和日用消费品农家店的比例。根据国家商务部对农资农家店和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建设比例的调整,我州及时调整了承办企业。对没有经营日用品的农资企业及时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部分县出现了农资网点太少,同时,对农村需要的农药、籽种因农村没有规范的销售网点,给农民带来不便等问题。为妥善处理此问题,经州政府同意,由州商务局和州农业局共同选择一户有一定实力和经验的农资企业(文山州佳佳福农资有限责任公司),确定为州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并经两局共同批准,按商务部发布的《农资农家店建设规范》标准在全州范围内实施了州级农家店建设,由州、县商务局和农业局按程序和规范要求组织验收。2008年底止,该企业共建设农资农家店54个。有效的填补了部分县、乡没有农药、籽种等农资商品销售网点的空白。
  (四)保证建设质量,严格组织验收。认真贯彻落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各项政策,严格把好农家店建设质量关,是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为此,州商务局督促各县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承办企业适时调整经营方式、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按“两个规范”标准改造建设农家店。同时,严格按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的要求坚持由州、县商务和财政部门分别两级组织验收,确保农家店的建设和改造质量。
  (五)加强舆论宣传,注重政策引导。坚持利用广播、电视台、报刊等传媒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进行持续不断的宣传,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目的和意义的认识。使各级各部门都来共同关心和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引导承办企业把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作为调整企业经营方式、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开拓农村市场、壮大企业经济实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一次机遇,抓好抓实。
  三、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实施情况
  文山州从2005年开始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以来,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商务厅的领导下,精心组织,认真规划,坚持标准,努力推动。经各县筛选和推荐,先后有17户企业经国家商务部核准承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至2008年底,全州共建设县乡两级商品配送中心16个(其中:农资配送中心6个,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10个),建设乡村农家店671个(其中:乡级农家店161个,村级店510个),目前全州乡级农家店平均覆盖率达100%,行政村村级店覆盖率达53.8%。
  通过优胜劣汰,2009年,全州重点培育12户承办企业。1-8月,完成新建和改造农家店230个,完成改造配送中心3个。
  (二)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2005年以来,由于州委、州政府重视,州、县商务部门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落实、企业努力,在州、县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我州组织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取得了明显实效。2007年,州商务局被国家授予“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先进单位”。取得的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消费者得到了实惠。主要表现在农村群众可选购的商品更加丰富,乡村农家店的商品品种由实施前的几十种增加到了几百种,商品的质量更有保证,购物的环境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和提高,有效解决了农民的买难问题,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群众的消费环境;二是企业得到了发展。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了企业资金的投入。2005年以来,我州承办企业共得到中央和省的扶持资金1081.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83.74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97.32万元;带动企业实施配送中心和农家店改造投资建设资金22018万元。促进了承办企业采用连锁经营方式,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服务规范,吸引更多农村店加盟,扩展了农村市场和发展空间。据统计,承办企业的农村商品销售额每年增长幅度均保持在22%左右,增幅比承办前高4-5个百分点,并改变了长期以来全州出现的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县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缓慢的局面;三是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市场,为实现农村安全消费奠定了基础。农家店通过规范建店,开架销售和接受配送,不仅商品更为丰富,遏制了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家店销售,店容店貌也焕然一新,实行开架式销售,农家店成了农村小超市,农民真正享受到了与城市居民同等的购物环境;四是走出了一条构建新型农村流通网络,开拓农村市场的新路子。流通管理部门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就鼓励和呼吁流通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尽管采取了一些措施,但许多企业宁愿挤城市市场也不愿延伸到农村开拓商品市场。加之原有的商业、供销、粮食系统企业在改革过程中逐渐收缩乡镇农村的经营网点。原有的流通体系被打破,而新的流通体系又未及时建立,影响和制约了农村商品货畅其流。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在全国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后,通过城市龙头企业与农村农家店的连锁经营,有效地促进了农村新型商品流通体系的形成。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得到广大农村消费者的认可及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四、当前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回顾四年来我州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与上级要求相对照检查和与先进地区相比都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承办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现代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配送中心建设滞后,商品配送设施不配套、不完善。加之部分地区的农家店又比较分散,乡与乡之间的道路连接性也比较差,导致商品配送成本比较高;三是加盟店多,直营店少。配送中心与农家店的关系与“五统一”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五、对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的领导和扶持力度。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离不开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扶持,特别是我州这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坚决贯彻落实已出台的扶持政策,切实加强对承办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振承办企业的信心。
  (二)加强部门协调,继续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在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商务、工商、财政、供销、食药监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共同,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政策支持。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与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相结合,鼓励“一网多用”、“一店多能”。进一步扩大农家店的经营品种和服务范围,突出农家店的经营特色,增强农家店服务功能。
  (三)继续坚持“政府推动、企业自愿”原则,推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承办企业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主体,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效果。2005年初我州在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试点时,由于有的企业认识不足,准备工作不到位,简单认为只要选择当地最具实力的企业作为承办企业就能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忽略了深入企业进行指导和开展宣传等因素。因而,出现了年初申报的六户试点企业在年终验收时,仅有3户企业实施了农家店建设的现象。2006年,我们经过认真总结分析和吸取经验教训之后,在挑选承办企业时,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的原则。除符合商务部设置的条件外,承办企业还必须具有开拓农村市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致力于在农村建立销售网点,开拓农村市场的决心和信息。因此,通过认真筛选实施,目前,多数县的农家店建设质量明显提高,真正做到了建得起、立得住、能发展。
  (四)千方百计指导承办企业降低商品配送成本。实践证明,农家店建的好不好,关键在于配送中心的支撑能力强不强。由于农家店规模小,且点多面广,乡与乡之间道路交通的连接性又很差,无疑给承办企业增大了商品配送成本。商务等相关部门要经常深入企业指导,帮助承办企业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采取灵活多样的配送方式,增加经营品种,扩大配送规模和范围,努力降低配送成本。
  (五)必须抓住配送中心和直营店两个重点组织实施。实践证明,系紧配送中心与农家店的连锁纽带,密切配送中心与农家店的信用关系和利益关系,才能巩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建设成果。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的实施经验,结合实际,调整政策和落实州、县配套扶持资金,重点加大对配送中心和直营店建设的扶持力度,鼓励承办企业增强配送功能和增设直营店,进一步提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质量。

拟稿:宋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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