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今年8月23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对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今天,省政府又召开全省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8月26日~27日在浙江杭州召开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精神,对照检查我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安排部署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国务院提出的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 刚才,李元书同志传达了全国专项整治现场会的主要精神,通报了全省专项整治开展一个月以来的工作情况,对进一步加强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建议,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查找差距,进一步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国务院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极为重视,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定于9月、10月、11月先后召开3次现场会,分别对食品、农产品和药品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9月26日在杭州召开的现场会是全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的第一个现场会,目的是回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推广浙江等省(区、市)在专项整治方面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推动全国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国务院领导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吴仪副总理亲自到会作重要讲话,并深入到上海、浙江两省(市)实地检查了县、乡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国务院就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连续召开两次重要会议,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有力措施,下决心使我国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体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省委、省政府对贯彻国务院的要求部署,做好这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8月23日,省政府紧接着召开了我省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紧紧围绕国务院确定的3大重点、8项任务、20个量化目标,对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后,省政府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方案,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全面启动了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立即部署,迅速行动,开展了富有成效的专项整治工作。省级各牵头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细化整治方案,通过各种形式,全面部署各项整治任务。农业厅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卫生厅通过举行专项整治“风暴”行动启动仪式,质监、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部门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迅速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省委宣传部、公安厅、财政厅、广电局、省政府新闻办、省政府法制办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挥作用,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舆论宣传。 各级政府切实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积极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大理、德宏等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动员、亲自检查指导;昭通等州(市)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安排资金用于专项整治工作;临沧市、昆明市、西双版纳州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宣传发动专项整治行动;多数州(市)政府的分管领导深入整治一线,督促检查、指导帮助,推动了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序开展。 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一个多月以来,工作稳步推进,整治成效已经初步显现。从9月1日起,我省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了检验检疫标志;对非法进口的敏感货物实施了100%退运、销毁;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率已达到86%;85.8%的食品小作坊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21%的10类消费品生产企业建立了质量档案;县城以上82.9%的餐饮单位(食堂)建立了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我省结合实际开展的普洱茶、米线等地方特色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受到了国务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肯定。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离国务院的要求,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全国先进省(区、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这次我和省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到浙江出席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参加了国务院组织的对浙江省的现场检查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广州市、吉林省桦甸市和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人民政府等4个单位在大会上交流的经验,我们感到深受教育和启发,如浙江省已初步建立起比较严密、严格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起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等“三网”,实行了进货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通过会议交流,我们发现其他省(区、市)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经验和做法。当前,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从各地、各部门的情况看,认识到位的,工作就到位;认识不到位的,行动就迟缓。从这一个多月的情况来看,少数领导同志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有的州(市)政府和部分监管部门的宣传发动工作还不够深入,部署缓,行动慢,工作力度不够,特别是发动基层不够,有的县、乡政府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治行动还没有完全展开,上紧下松和上热下冷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指导思想有偏差。少数领导干部把专项整治行动简单地理解为执法打假,没有树立起“查、治、管、扶、建”并重的思想,也没有足够重视抓基础性、制度性的工作,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做得还不够。三是存在畏难情绪。少数领导干部尤其是部分基层干部感到过去工作基础薄弱,要全面完成20个量化目标,特别是12个100%的目标,工作任务重、头绪多、难度大,存在消极畏难情绪。 现在,这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4个月的整治时间只剩下3个月了,任务非常艰巨。今天,省政府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快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进程,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着力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全面完成国务院提出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二、全力以赴,整体推进,坚决完成专项整治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加强领导,强化基层,重心下移,突出重点、督促检查,狠抓落实,把各项整治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确保20个量化目标,特别是12个100%目标的全面实现。 第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必须按期完成的政治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寄予厚望,人民群众满怀期望,因此,务必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级领导同志,特别是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来抓,吃透精神,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加大投入,提供保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直接领导和组织指挥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有力地推进,取得实效。 第二,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集中开展8项整治任务,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农业部门牵头;二是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由质监部门牵头;三是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工商部门牵头;四是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由卫生部门牵头;五是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六是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由商务部门牵头;七是消费品等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质监部门牵头;八是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牵头。要达到12个100%的目标,即到今年年底,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县城以上城市定点屠宰率实现100%;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等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特别是水产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货证相符。 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已经明确了上述8项整治任务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信息沟通、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紧紧围绕12个100%的目标,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要进一步加大基层工作力度。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基础在基层,整治任务的完成靠基层,整治成果也体现在基层。专项整治工作要扎实有效推进,真正取得实效,必须进一步把县、乡政府以及村寨、社区、街道广泛发动起来。要通过层层发动,使基层进一步明确整治的目的、目标、内容和要求,特别是要明确整治的重点和12个100%是什么,不断增强基层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从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工作做起,让广大群众关心专项整治,监督专项整治,评价专项整治,使各项整治目标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质量安全、人人维护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四,要进一步突出专项整治的重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只剩下3个月了,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取得明显的成效、达到预期的目标,必须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明确方向,攻坚克难,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不要轻易拉长战线,分散注意力。当前应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摸清底数,摸透情况,搞清楚本地的企业分布情况、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理清思路,认真分析,找准对策,结合12个100%的整治目标,明确本地区、本部门的主攻方向,解决突出问题。对本地区、本行业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下决心彻底加以解决。二是要抓住主要对象。12个100%目标中,涉及到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的,要以规模生产和经营的单位作为整治的重点对象,因为它们的产品数量多、销售面广、市场占有率高,涉及到千家万户,一旦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影响就很大。在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整治中,重点是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核心是可以追溯,必须做到任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都能追到源头,查出是哪个企业生产的,问题出在哪个环节。三是要狠抓源头监管。要由表及里,由浅入深,注意发现和解决源头性问题。尤其要善于在落实12个100%目标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从中追溯和查处涉及生产加工环节上的问题。在流通环节或餐饮业发现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不仅要查商店、查餐馆,更要查生产问题产品的企业。工商和卫生部门发现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通报给质监部门,从源头上解决质量和安全问题。 第五,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省政府将于10月上旬在州(市)召开现场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哪个州(市)、哪些单位现在暂不公布,抽到谁就是谁,检查实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不打招呼,不事先公布路线、地点,要真正了解实情。下一步,省政府还将对农产品、药品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过发现点上的问题来促进面上的问题得以解决,从而推动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各个牵头单位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所负责的州(市)进行督促检查。各级政府也要一级抓一级,一级查一级,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切实加强领导。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领导不重视、整治行动进展缓慢、整治任务和目标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查处和解决、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六,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决不是一阵风过去就完了,而是要围绕“两个链条、一个体系、一个网络,核心是可追溯”的要求,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要规范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国务院已经明确,小作坊的质量承诺书,由质监部门进行设计和规范;小餐馆的台账格式等,由卫生部门进行规范;小商店的台账,以及证、照等由工商部门进行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户的索证索票制度,由农业部门和工商部门共同研究规范;同时要求,既要规范管理,又不能加重企业和消费者负担,不能变相收费,不能搞成管理越规范,票据越齐全,税费就越多,老实人吃亏。各部门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协调,加快推进我省规范台账和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工作。二是要抓紧建设反应灵敏的监管网络。要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和电子手段,把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等环节联为一体,首先把食品、药品、农产品和涉及安全的消费品纳入监管网络,再逐步扩大,切实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置于监管部门的视线之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加大帮扶和服务力度。要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好企业,扶持好产品,让守法经营者不吃亏;要建设一批食品放心社区和乡(镇),抓紧制定、修订急需的强制性标准。四是边整治、边总结,把这一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政策或地方性法规。要抓紧制订出台一些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这次专项整治的验收办法。这次专项整治不搞评比,但要验收。要设计验收的具体方法,实行跨地区、跨行业的相互验收,用验收促进整治,提高验收的实效性。 第七,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舆论宣传。对重大整治行动和重大整治成果要及时进行报道。通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同时也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政府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了解各项整治的进度和成效。对行动迟缓,进展不快,问题长期存在,工作局面长期打不开,甚至边整治边发生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要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要及时曝光。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对重大问题作出回应。要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新闻载体,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家喻户晓,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这次专项整治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群策群力,坚决打好这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攻坚战。我相信,通过全省各地、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和扎实工作,我们一定能够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总体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构建和谐云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