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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常委、副州长姚堂文在全州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02-18 08:39  文章来源:市场科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在全州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2月16日)
             州委常委、副州长 姚堂文

同志们:
  为了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更好的统筹城乡发展和国内外市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底止,在全国全面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对农民购买家电产品实行财政补贴。省政府于2009年1月12日在昆明专题召开了全省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安排布署了全省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决定和会议精神,经州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召开全州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安排和布署我州推广“家电下乡”工作。刚才,州财政局、州商务局、文山信用联社的领导就如何做好我州“家电下乡”工作已作了详细安排,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从当前国际经济形势看,美国次贷金融危机已影响到了全球经济普遍下滑,世界各国政府纷纷联手启动各种激励消费、助推生产的措施,美国、欧盟等国不断加大投入,缓解经济下滑压力,力求拉动经济增长。
  中国也不例外,受全球经济的影响,冶金、机械、电子、电器等行业和国家大中型企业的产品不同程度的受到了国际市场的影响,外销产品受阻,经济增速下滑,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正在日益加深。为了更好应对次贷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又制定和出台了扩大消费,拉动内需的政策和措施。今年,中央1号文件又把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范围和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家电下乡”作为积极开拓农村市场的重要工作任务加以明确。
  对农民购买家电产品给予财政补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措施。实施家电下乡工作,可以有效促进家电生产、流通和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扩大农村消费,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周密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好。
  二、准确把握家电下乡工作的政策界线
  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我省从2009年2月1日起,到2013年1月底止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对农民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四类产品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补贴类家电产品销售价格的13%。我省农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在户口所在区域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均可以获得财政补贴,但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1台(件)。各级对有关政策要准确把握,严格操作,切实按要求和规定顺利推进家电下乡工作。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家电下乡”工作的顺利推进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家电下乡工作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上,把家电下乡作为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并在全国推广。秦光荣省长在省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上提出了“繁荣农村市场,抓紧启动实施国家关于‘家电下乡’的政策,对购买家电的农村居民给予财政补贴”。顾副省长在2009年1月12日省政府召开的“家电下乡”工作会议上对抓好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政府把家电下乡作为2009年省政府为人民群众办的实事之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顾副省长担任组长,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州人民政府已成立了推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州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对此,各县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家电下乡的组织领导。
  (一)各县政府要及时成立推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县财政、商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细化推广工作方案,要把销售网络布局规划、供应商备案登记、售后服务、补贴资金兑付等各环节的工作纳入工作方案。州信用联社要按照省政府会议精神和省农村信用社的要求,尽快把支持农民购买家电产品的小额信用贷款列入计划,争取省信用社的支持,并结合我州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措施,切实为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解决暂时的困难,为改善农民生活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二) 切实把推广家电下乡工作落到实处。各县政府要及时召开家电下乡筹备工作会议,及时把省、州会议精神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乡(镇)政府,各乡镇要以村民委为依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特别是要动员村民委,组织一定人员将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到农户,努力使每户农民都能享受到党的温暖。
  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推广家电下乡政策
  推广家电下乡是为了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拉动农村消费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补贴的家电产品是专门针对农村消费需求而生产的,是国家去年在山东、河南、四川等省通过试点和实践证明,深受广大农民欢迎的指定产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是促进实施家电下乡的关键。各级有关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公告、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申领手续等有关政策和办法宣传清楚、解释明白,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让老百姓知道买什么、在哪里买、如何申请补贴,让农民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懂得政策,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农民的关怀落到实处。
  五、切实做好补贴资金支付和管理工作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国家确定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对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省级财政预拨后,州财政局要尽快将补贴资金落实到县、乡(镇),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实行乡级审核、县级兑付、“涉农补贴一本通”发放。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工作效率,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账户。同时,要切实做好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发放工作,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延迟农民购买家电的补贴申请,发现问题将严肃查处。
  六、要加强协调配合,抓好落实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顾全大局,互相支持配合,积极做好推广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特别是扩大农村消费,是当前发展经济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在州、县政府推广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相互支持,全力配合,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推广措施,深入细致的抓好落实。
  (一)要做好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规划。各县各乡(镇),要以村民委为单位,把农民需要的家电产品,进行逐户预购统计,汇同乡(镇)财政所认真汇总后,报县经济商务和财政部门,各县经济商务和财政部门要及时督促经销企业组织货源供应,确保农民及时购买到需要的家电产品。
  (二)要做好供应商的协调配合。商务、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我州实际,对商务部公告在云南经营的20家补贴产品供应商,进一步筛选确定,在我州推广家电下乡的工作中,要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为骨干,以家电专卖店为补充,依据各县制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开展国家补贴产品的经销和售后服务活动。
  (三)要建立联动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商务和财政部门定期检查统计推广家电下乡实施进展情况,各部门之间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推广工作取得实效。
  (四)农村信用联社要做好“家电下乡”信贷的服务支持。
  1.州、县联社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专门研究如何配合家电下乡的金融支持措施和操作细则,务必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做实做好。
  2.要充分发挥地方性金融机构网点和结算优势,利用好财政、信贷政策,在新形势下转变营销理念,贷款要跟着财政专款、贴息、贴补资金所支持的项目和对象走。对农户购买家电产品有困难的,要采取农户联保,抵质押或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等有效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购买总额40%的比例给予贷款支持。对经营家电下乡的流通企业,如果有流动资金需求,应积极给予合理的贷款支持。既要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又要结合实际创新风险控制方法和措施,切实把家电下乡金融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五)要加大家电下乡产品的检查力度。为广大农户提供优质合格的家电产品,确保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是实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基本要求,工商、质检部门要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的检查,进一步加强城乡市场家电产品的监管和市场检查力度。对假借家电下乡名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私自悬挂家电下乡标示,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并及时向社会曝光,为“家电下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农民购买放心产品作出贡献。
  同志们,实施“家电下乡”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较为繁重的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共同努力,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我州推广工作,为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我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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