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山州“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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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9-29 09:57 文章来源:市场科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目前,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已纳入家电下乡的家电产品已增加为九大类。省和国家已拨付我州家电和汽车、摩托车补贴资金4835万元,但销售效果不尽人意,离国家和省、州政府的要求和预期目标差距甚远。截止2009年9月27日,我州“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已达438个,覆盖我州95%的乡镇,销售各类中标家电产品17769台(其中:电冰箱6227台、洗衣机4763台、彩电4832台、手机797台、空调99台、热水器654台、计算机215台、电磁炉162台、微波炉20台),销售金额2542万元,已发放财政补贴216.4万元(应发放补贴330.46万元)。
为进一步查找影响和制约我州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原因,根据州政府的要求,州商务局与州财政局组成了工作调研组到全州各县、乡、村开展了专题调研,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调研,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补贴标准太低,而指定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商基本都按招标价格销售,农民未能享受到降价的优惠。
二、中标产品品种单一,农民选择余地小,限价内的补贴产品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消费需求。
三、由于基础设施滞后,部分乡镇销售网点没有电脑,还不具备备案条件,至今还有7%的乡镇存在“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盲区。
四、部分中标产品档次低、质量差、返修率较高,售后服务体系尚未健全;部分中标产品的进货价格高于未中标前价格。
五、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乡以下农村群众对“家电下乡”的补贴政策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扶持政策了解的较少,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制约了工作的深入开展。商务部门工作经费有限,对所有申请备案的经销网点进行实地督查和指导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主动联系“家电下乡”产品中标企业到我州采取连锁经营方式设置销售网点,努力建立县、乡销售网络。
二、努力扩大宣传。在工作经费有限的条件下,与文山电视台、文山日报社、文山人民广播电台签订了有偿宣传协议,确保电视台每月都有一期专题宣传片、文山报社每月三期以上、广播电台根据提供的专题素材即时广播进行广泛宣传,并向乡镇发放了省商务厅印发的6000份宣传资料。同时动员经销商除按规定在销售网点门面布置宣传外,还要根据实际制作一定的宣传单,进行散发宣传。
三、为督促各县抓好落实,州商务局会同州财政局两次深入八县和部分乡镇销售网点检查实施情况,深入部分农村听取农民意见,经常以信息形式印发各县及销售网点,指导全州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拟稿:宋华敏 |